胃癌的治療(上)
環台醫療聯盟
新竹馬偕醫院
胃癌的治療目前仍以手術切除為主。其它如此化學治療、免疫治療、放射治療等皆為輔助性治療,不能提供根治性的治療。另外,內視鏡和腹腔鏡切除早期胃癌亦是另一選擇。
1、外科手術療法:
胃癌的基本治療方法是以外科手術為主力,將腫瘤及其周圍組織及淋巴腺切除,是達到完全根治之唯一方法。手術治療的目的大致可分為:
(1)治癒性切除,以達根治之目的。
(2)非治癒性切除,以延長生命。
(3)姑息性手術,則以達改善病人生活品質之目的,如解決阻塞與出血等問題。
傳統的胃癌手術則以進行部分胃切除和全胃切除兩種,並合併淋巴清除,而切除的範圍主要以腫瘤的位置和安全距離來考量。一般而言,上部胃癌行全胃切除術,而下部胃癌則行部分胃切除術。而胃切除手術於狀況穩定的病人而言是一相當安全的術式,手術死亡率約僅2.5%。
假如已知是一至三期的病人,若無其他重大問題不能夠接受手術,都應接受外科處置。倘能切除乾淨,即所謂治癒性的手術,無論期別存活率還不錯,尤其是早期胃癌,五年存活率可達百分之九十以上。假若無法完全將腫瘤切除,治療目標則希望解決因癌細胞存在引起的種種問題、症狀與合併症,譬如在無法將病灶切除乾淨的胃癌,進行手術便是在於減少因胃癌症灶潰爛引起的出血,或是解決腫瘤引起的消化道阻塞。
此時醫療的目的則在於使腫瘤變小,減緩腫瘤生長發育,預防其蔓延,藉以延長壽命。這類手術治療方式有稱為palliative surgery,意指它能減輕或預防症狀的發生,但不要期待能根治癌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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